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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時候喜歡一個人都是因為在那個人身上找到了自己,大部份比例的群體動物,生來就習慣尋求別人的認同感,撇開自己的定位或者什麼,說直接一點,那大概叫本能。
這個人也忘東忘西、一樣放浪不羈、一樣保守、生活經歷、個性,然後如果你們同樣的點是得保密或者說不出口的那種,那麼或許你喜歡這個人會多一點,再多一點,然後總搞不清楚要多到什麼程度才算跨進線的另一邊。
不懂該怎麼安置一個人的分量,結果總是拿捏得太過,但或許是故意這麼做的,因為覺得可怕。
雖然嚴峻的人也可怕,但溫柔的人更可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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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Vav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