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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開始我會是燃起微微火光的棉花糖,但吃久了你會發現裡面包裹的是冷寂的冰。

說到底我也是個很現實的人,我的朋友義氣只留給我喜歡的人們,其他能滾就滾。

 

倒也不是說有一套標準,誰叫我是個太隨性的人。

出色的,特別的、破壞傳統的、思想怪異的、特立獨行的,這種人我會崇拜,但總之是崇拜。

擁有同樣思想的人,則是想待在身旁的人,但還是不要靠的太近,因為會開始發現對方跟自己的不同之處,而且也沒有美感。

 

然後真的很抱歉,反正我就是個難搞的人,但那也都是互相彼此彼此。

我沒有喜歡你到可以容忍你無禮的語氣,熟的意思不代表要好,請你搞清楚。

我可以就這樣一直裝傻下去,直到我畢業,你也不會知道我討厭你,我會在你面前笑,是因為我甚至連在內心批評你都覺得無力,是因為我努力跟自己說:「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想法,不到太離譜的範圍內,都是沒有對錯只有合不合的來。」

 

然後我徹底悟了,「我喜歡別人跟我撒嬌」這句話其實應該要改成「我希望我喜歡的人跟我撒嬌」

很顯然的你不在範疇內,所以我看你嘟起嘴時只想給你一巴掌。

 

哀,誰來給我一個吳青峯當男友,不然給我一個〝少年身體+女人思想〞的人也好,拜託了拜託了拜託了老天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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